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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开始,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标准与名额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7年校长奖学金接受13、14、15、17级老体制博士研究生和15级PTN定导在生科院导师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年级按研究生入学年份为准,如2013年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13级学生身份申请)
校长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4250元/人·月(如果学校调整标准,将另行通知),每年共计发放12个月,同时配套学费津贴,额度等同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年度学费。同时,校长奖学金实行动态评审,本次评奖资助年限暂定为一年。
本奖学金与博士研究生的生活补助相斥,获得该奖学金后,不再获得生活补助。
二、奖学金对象与资格
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13、14、15、17级老体制和15级PTN定导在生科院导师的国家招生计划内攻读背景大学学术型学位的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处于延期阶段的博士毕业生不再参加校长奖学金评定。
博士研究生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和参与社会时间,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4.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5. 无其他有损学校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参评的博士研究生还必须获得生科院评审委员会的推荐资格。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自行申请。有意愿同学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填写的论文、专著、专利、课题研究等方面内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论文电子版、证书电子版等。“推荐评审意见”页(即专业/院系/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暂不填写。材料电子版需于2017年5月24日24:00前发送至mxypku94@163.com。邮件标题为:“校长奖学金申请+**级(入学年份)+姓名+导师姓名+专业方向”。所有材料均提供电子版,不用提交纸质版。申请同学若在25日中午12:00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致电62757032咨询。
2、评审委员会评审。生科院组成各专业评审小组,对各申请人进行答辩选拔,确定推荐名单后汇总至学工办。
3、公示。获奖推荐名单将在生科院公告栏处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奖助工作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有问题,可联系生科学工办马老师:62757032 xinyan@pku.edu.cn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附件:/upfile/file/20170518/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201705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