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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同时发掘、树立、宣传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砥砺品格、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将自2014年起,联合设立“中国电信奖学金”,对优秀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根据团市委要求,北京大学可以在本次评选活动中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现就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上学年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前5名,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2)群众基础良好,在易信(或微信、新浪微博)上建立个人实名账号,发布申请中国电信奖学金信息,并赢得至少100个点赞支持。
“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评选条件。(2)创新创业能力较为突出,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国家专利(需有专利证书),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或“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银奖)以上奖励(需附相关证书),创新成果被有关方面采纳应用(需出具相关证明),参与团中央和中国电信相关部门合作实施的“学子公司”计划并取得较好成果,以及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果(需出具相关证明)。
三、奖项设置
“中国电信奖学金”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具体设置如下。
(一)“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予以直接录用。
(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四、评选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此项奖学金,并于12月21日(星期日)之前将报名信息发送到学工办邮箱:gsmdb@pku.edu.cn,报名信息包括姓名、班级和手机号码,同时本科生需报告上一年度专业排名,研究生需附上一学年论文发表或者专利获得情况。学院团委将在申报同学中选拔一名同学向学校团委推荐,作为校级评审阶段候选人。校团委最终在全校范围内选出不超过5名候选人参加北京市和全国的评审。
联系人:李喆老师,62757032.
附:
2014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奖学金
第一条“中国电信奖学金”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全国学联联合设立。
第二条“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活动旨在发掘、树立、宣传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第三条“中国电信奖学金”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
奖项设置如下:
(一)“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50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予以直接录用。
(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1700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些可优先录用。
此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上学年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前5名,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2)群众基础良好,在易信(或微信、新浪微博)上建立个人实名账号,发布申请中国电信奖学金信息,并赢得至少100个点赞支持。
“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评选条件。(2)创新创业能力较为突出,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国家专利(需有专利证书),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或“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银奖)以上奖励(需附相关证书),创新成果被有关方面采纳应用(需出具相关证明),参与团中央和中国电信相关部门合作实施的“学子公司”计划并取得较好成果,以及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果(需出具相关证明)。
二、评选范围及时间
第四条“中国电信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第五条“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时间为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分为校级评选(2014年12月下旬前)、省级评选(2014年1月下旬前)、国选(2015年3月下旬前)三个阶段。
三、评选条件
第六条“中国电信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此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上学年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前5名,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2)群众基础良好,在易信(或微信、新浪微博)上建立个人实名账号,发布申请中国电信奖学金信息,并赢得至少100个点赞支持。
“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评选条件。(2)创新创业能力较为突出,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国家专利(需有专利证书),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或“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银奖)以上奖励(需附相关证书),创新成果被有关方面采纳应用(需出具相关证明),参与团中央和中国电信相关部门合作实施的“学子公司”计划并取得较好成果,以及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果(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活动由全国评委会、各省级评委会和各校级评委会组织开展。
第八条
各校级评委会由一名校领导主持,由学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级电信公司相关负责人联合组成,负责本校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
第九条
各省级评委会,由各省级团委、学联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省级电信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本地奖学金候选人的复评、推荐工作。
第十条全国评委会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联合组成,负责活动的评审、领导和协调工作。全国评委会是奖学金评选活动的最高机构,具有最终裁决权。
五、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的基本程序:
1.学生个人可至全国学联网站(http://www.qgxl.org/)或各校园电信营业厅下载申报表进行申报,学校团组织负责申报组织工作。
2.校级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初评,并推荐不超过5人作为本校候选人推荐至省级评委会。
3.省级评委会进行复评,根据分配名额推荐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各地可结合实际,对评选活动开设网络投票平台。
4.全国评委会对各省份推荐人选进行终审,确定5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及170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获奖者。终审前期,将在全国学联官方网站及有关媒体平台开设“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网络投票平台,结果将作为评审参考依据。获奖者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第十二条各级评委会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应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保留一定时间的投诉期。收到投诉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全国评委会。
第十三条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电信奖学金”全国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