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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配套“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保证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的学业指导;推动国内外高校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现公布2015年度申报通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人员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具体可界定为导师出国访问期间有以往派出学生仍在出访单位学习,或有学生申请2015年度项目且导师出国访问时学生已开始在国外学习。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心健康。
3、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或科研机构。
4、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应不少于四周。
二、申报事项:
1、2015年3月11日前,拟申报人员应取得外方邀请信和外方合作导师情况介绍。
2、各院系应于2015年3月11日前,将“博导项目申报人员基本信息”(附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505)。
3、申报人员于2015年3月20日-3月25日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完成报名工作。
4、该项目实施方案及申请材料清单请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Chuguo/0c6f357576ac47a6b39859839a8c484b.shtml
5、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博士生培养的实际需要推荐,具体名额不限。
联系人:何峰、董新,62755598(新太阳学生中心505)。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附件:博导项目申报人员基本信息
所在院系: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合作院校 |
联合培养博士生派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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